有關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相關疑義 (涉及公益之定義、通報、輔導專責人員擔任性平會承辦人等)
有關公益之定義與判斷:「公益」之判斷得指所通報事件有多名疑似被害人、多名疑似行為人、教職員工對學生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或涉及校園安全議題之事件等,得由學校性平會評估該事件對學生受教權及校園安全產生之影響,由學校指定人員擔任檢舉人,或經性平會會議討論決議以檢舉案形式啟動調查程序,藉以釐清事件之事實,採取必要之措施維護學生之權益與校園安全(檢舉啟動調查之評估說明另請參閱本部公布之QA第12項https://www.gender.edu.tw/web/index.php/m7/m7_02_03_01?sid=93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