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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專校院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指引

為因應跟蹤騷擾防制法111年6月1日施行
查跟蹤騷擾防制法第2條第2項第4款規定:「教育主管機關:各級學校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、跟蹤騷擾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學校輔導諮商支持、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之改善等相關事宜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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